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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忠方法之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是不是重复交?

日期:2023-09-26 08:23:14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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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增值税征收具有普遍性,并且只要有流转就要交税,不管是生产型公司、还是批发公司、还是零售公司,还是从事服务类的公司,都会涉及增值税,但是消费税只涉及税法明确列明的消费品,并且主要是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卷烟加征)、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环节,只涉及极少。

从某种程度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确需要同时缴纳,存在重复征收的情形,但对于同一个纳税人不一定同时都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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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明开办的电脑销售公司,销售电脑时要交增值税,但不用交消费税。

但是前面刚提的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除了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外,还要按消费税的规定缴纳消费税,销售实木复合地板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540+76)÷(1+13%)*5%= 71.5(万元),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540+76)÷(1+13%)*13%=185.91(万元)这个时候对于企业来讲,就是双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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