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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忠方法之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能否同时享受?

日期:2023-10-10 08:34:26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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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的时候一种身份,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中给予特定优惠的一类企业,两者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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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如果一个企业同时满足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又满足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可以同时按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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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牙膏厂,全体员工 200 人,总资产 500 万元,一年销售额 300 万元,2019 年利润 90 万,按税法在调整不能抵扣的业务招待费后,2019 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在交增值税这块,如果是已登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增值税,每月只要按 3%的征收率交增值税,如果当月销售额不超过 10 万元,免征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企业所得税这块,人员数量、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100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实际所得税税负是 5%,只要交 5 万元企业所得税。这家企业就属于典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两重身份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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