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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忠方法之企业所得税篇资产的税务处理

日期:2024-07-02 10:13:44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1.基本概念

(1)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提示1】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提示2】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2)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资产的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1)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提示】房屋、建筑物不强调是否投入使用。

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提示】经营租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算折旧扣除!

④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⑥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⑦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计税基础

外购:买价十税费(不含可抵扣)+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无形资产同,生物资产同前2点);
自建:竣工结算前支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支出);
融资租入:约定付款总额:约定总额十相关费用;未约定:资产公允价值土签订合同发生的相关费用;
盘盈:重置完全价值;
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方式取得:公允价十税费(无形、生物同)
改建的:除法定支出外,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3)计算方法和最低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算折旧的扣除,准予扣除。

【提示1】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提示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长期待摊费用

(1)概念: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1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

(2)基本税务处理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3)税务处理的具体规定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②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 年限不得低于3年

 

4.其他各项资产(提示,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本处未提及内容税务处理同固定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1.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目的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无形资产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
1.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2.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成本不得扣除,转让或者处置时的成本准予扣除。3.投资成本:现金购买:购买价款,现金外:公允价值十相关税费
存货
1.存货成本
(1)现金购买:购买价款十相关税费;
(2)现金外方式购买:公允价值+相关税费。
2.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注意】无后进先出法


5.资产损失

(1)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2)企业发生上述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法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

(3)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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