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免3减半(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1.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提示】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规定项目 不得享受优惠。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
| 新增: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年至第2年免税,第3年至第5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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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5年。 |
| | 1.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2.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一技术转让成本一相关税费 |
| 1.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提示1】从业人数:建立劳动关系职工人数十劳务派遣用工。【提示2】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2.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小贴士】超额累进分段。0-100部分实际税率5%,101-300部分实际税率10%。3.符合规定条件的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 2.自2018年起,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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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
| |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75%、175% |
不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零售;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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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提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新增)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相同 |
2.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提示1】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上述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提示2】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 |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2 .新增: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社区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