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03 14:31:28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一、什么是白条?
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
“白条入账”大体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内容不真实的“白条”入账。对这一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内部的处理意见一致,这里不做讨论;
另一类是以内容真实的“白条”入账。对这一类型问题的处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而且都有其政策依据。
意见一: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相关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该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是相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支出。
意见二:对于白条列支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释义:……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真实性是税前扣除的首要条件。真实性是指除税法规定的加计费用等扣除外,任何支出除非确属已经真实发生,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判断纳税人申报扣除的支出的真实性时,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足够”的“适当”凭据。根据会计法和发票管理条例[1]的规定,必须提供发票的,发票就是适当的凭据;可以自制凭证的,如工资费用分配表、折旧费用分配表等,自制凭证就是适当凭据;境外购货,如果没有境外发票,进口报关单就是适当凭据。因此,只要税法有要求,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适当凭证。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加强税收征管的若干文件中也多次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发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或者是提供和接受经营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时候,是应该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和取得发票的。
二、白条怎么做账?
入账和税前扣除是会计和税法的两个事情。白条可以入账,但是能否扣除就要看税法的相关规定了。其实关于白条企业应该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会计准则入账要求就可以入账,如果此项支出并不符合税法税前扣除要求。也是如实调整就可以了。此时就是把会计和税法区别对待。
白条最终能否税前扣除,必须经过和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辅助证明发生的费用属于税法认可的合理,真实的合法有效凭证。比如发生的经济事项的支出,是否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比如支付的经济活动的赔偿款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部分,是否有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
(一)独生子女补助、高温补贴,取暖费补贴;
(二)离职补贴;
(三)赔偿;
(四)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五)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六)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七)丧葬费;
(八)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以上构成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