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9-14 08:19:18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或确认,纳税人或其他自然人、法人、经济组织以保证、抵押、质押的方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纳税担保人包括以保证方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保证人和其他以未设置或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第三人。
意义
纳税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纳税人和纳税保证人对所担保的税款及滞纳金承担连带责任。当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或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届满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即可要求纳税保证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缴纳担保的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
小明投资设立的电脑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欠缴税款 200 万元,并已经产生滞纳金 40 万元,仍然还是交不上,小明作为公司的法人,想出国,税务局可以按规定要求提供纳税担保人,电脑公司自己已经没有财产可供抵押或贷款,小明寻求他投资设立的另外一家生产口罩的公司提供担保,此时口罩公司成为电脑销售公司的纳税担保人,电脑公司在规定的期间仍不纳税的,口罩公司要依法承担担保责任,把电脑公司欠的税和滞纳金都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