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6-03 14:46:09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企业的经营涉及方方面面,与其他的相关产业进行合作是必然的,在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中,签订合同是双方合作的开始。懂得签订合同是管理者的必修课。管理者必须有一些合同法的常识,以免在经济交往中由于合同的问题使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发生。有时,一个合同的失误可能会导致公司破产,所以,千万不要忽视合同问题。
一:你首先要了解的是,为了保护你的人身财产安全,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 家作用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运用好这些,你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将会得到最有效的保障。
二:企业通过改制、买卖、共有物的分割、投资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应及时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切勿为不正当目的而与他人达成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内部协议”,这种协议既不受法律保护,也可能给你的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三:企业的动产权利凭证应当妥善保管。通过买卖、共有物的分割、融资租赁、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动产,应当及时办理交付手续,实际占有动产。对于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以避免发生权属争议的风险。
四:如果你购买不动产或接受他人以不动产投资,应当仔细审查不动产权属是否清晰、有无争议、不动产上是否存在担保物权等其他物权。你可以要求不动产所有人协助你到登记机关查询不动产的权属状况,对于交易金额较大的不动产,你还可以委托律师就不动产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涉诉、是否设立担保物权进行尽职调查。受让权属不清、有争议或者设立有其他物上权利的不动产可能会让你陷入纠纷,带来财产损失。
五:对于无规划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核准审批建造的房屋(除历史形成的合法建筑外),通常属于违法建筑。租赁或受让违法建筑,既可能面临该建筑物被拆除而无法获得补偿的风险,也要承担违法建筑因建筑质量安全、消防安全引发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巨大风险,请你务必慎重。
六:你通过买卖、以物抵债等方式受让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时,应审查是否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为在集体土地修建对外出售的房屋(俗称小产权房)。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你与他人签署的有关受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小产权房或以物抵债协议均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七:如果你以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时,预告登记可以保障买受人将来取得物权,建议你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但你应该清楚预告登记并不直接具有排他的物权效力,你应在能够进 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否则,如他人在该房屋或其他不动产上设定了所有权或担保物权,你将无法取得协议约定的不动产。
八:如果你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上有建设项目立项,你可以要求建设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是否对矿产资源构成压覆进行地质调查,并要求建设企业向省级国土部门评审中心对是否构成压覆进行评审;对构成压覆矿产资源的,你作为矿业权人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在压覆范围内赔偿你相应的损失。
九:如果你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抵押担保,建议你在签署抵押合同时立即与你的客户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仅有抵押合同而未办理抵押登记,将可能使你不享有抵押权或者抵押权 不能对抗他人在抵押物上设定的权利。不必要的拖延和耽搁将可能使你的权利劣后于在你之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其他债权人。同时,请你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行使抵押权,否则你的抵押权可能得不到人民法院保护。
十:如果你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建议你在签署合同时立即与你的客户办理质押担保物或者权利凭证的交接手续。仅仅签署质押合同而没有实际占有质押物的,法院将无法 保护你实现质押权的请求。如果客户以可以转让的股权或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建议你在签署合同时立即向市场监管机构、证券登记机构或相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十一:对于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如果你是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你可以到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高效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十二:把好进入关,招工时选拔符合条件的员工。要主动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条件、地点、报酬等,注意审查劳动者个人资料真实性、是否具有潜在疾病(职业病),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你还应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十三: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充分行使知情权,请你在招聘时务必核实其入职信息是否真实。重点核实求职者是否有潜在疾病、职业病,是否达到16周岁的用工年龄,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还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等情形。建议你制定《入职申 请表》,查验新入职员工的身份信息,要求新入职员工做入职健康检查。新入职员工应提供其与先前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劳动者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并书面保证其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无保密和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责任自负。
十四:请你务必树立先订合同后用工的观念,最迟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保留向劳动者送达要求签订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相关证据,避免劳动者不愿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后又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十五: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请尊重劳动者选择,按其意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可书面征询劳动者意见,若其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保留劳动者同意的书面证据,避免事后劳动者反悔,以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
十六: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培训费用及竞业限制外,企业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企业与劳动者约定的由劳动者承担的其它违约金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企业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 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将有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十七: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民主程序,必须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你忽略这一点,规章制度将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建议你注意保留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规章制度的书面证据。保留员工手册签收记录、规章制度培训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试卷等证据都是证明你的企业公示或告知规章制度的良好方法。
十八:企业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特别是出国研修,应当签订专项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人才流失对企业的影响;同时,请你注意保留培训费用方面的相关证据,以避免发生争议时的举证困难。
十九: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企业的宝贵财富。为了避免出现他们在离职后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办公司从事竞业限制业务,造成你的企业客户流失、知识产权被侵害、生产经营受损的局面,你可以与他们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 相关的保密事项,并同时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但请务必注意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否则可能导致竞业限制条款不具有约束力。若因企业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的约定。
二十: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针对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且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试用期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违反法律规定约定的试用期若已履行,将会导致企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企业在试用期内对劳动者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你正确行使权利,建议你把好招聘关,明确界定录用条件并通过发送聘用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等方式向劳动者公示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做好考核工作,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及时解除合同,否则过了试用期解除将支付更高的辞退成本。
二十一:企业在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有单方解除权,为确保你正确行使权利,建议你在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对严重违纪、重大损害等情形作出明确量化的规定,同时注意保留职工严重违纪、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严重影响的事实依据,以便发生争议时举证。
二十二: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及程序解除或终止,并应当依法及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请你注意遵守该项义务,否则将面临加付50%至100%、甚至二倍经济补偿金的惩罚的风险。
二十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企业应依法保障其辞职自由,但也应注意规范其辞职行为。建议你注意保留劳动者提交的辞职书等书面证据,以证明劳动者是否 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权。对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前或约定工作任务完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你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二十四:为避免劳动者在工作或上下班途中遭受工伤给企业带来工伤赔付,建议你在劳动者入职后及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发现劳动者发生事故后对其进行积极救治,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十五: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书、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资料应当由企业保管,若在诉讼中企业无法提供将有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为避免劳动者在离职后对其工资、加班工资等情形提出异议,建议你妥善保管本企业的花名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资料。对于已离职的员工,建议至少保存上述材料至员工离职后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