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9 16:02:58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优惠政策是两个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不能叠加使用。
通过比较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计算企业应交税额,有利企业税负降低,可以考虑选择最有利的政策。
(一)案例:
甲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又符合软件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假设2019年度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财务人员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核算。
(二)纳税策划前后应交税计算比较
(1)策划前
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
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15%=300万元
(2)实施策划
节税思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比较高新企业优惠政策和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应纳税额的计算结果,谁小取谁。
具体操作:计算高新企业按15%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同时计算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计算应纳税额,择优选择。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财税2019年第68号规定: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优惠),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策划后计算应交税
选择享受软件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2000万元*25%*50%=250万元
(4)纳税策划前后节税效应对比:
策划前应交所得税=300万元;
策划后应交所得税=250万元;
节税金额=300-250=50(万元)
好财务-找财忠.公司注册.财务管理.税务筹划:Czsws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