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20 15:48:34   作者: 文章来源:财忠财务
公司持股实际就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与自然人股东不一样的是股东为法人股东。法人股东一般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因为个人持股等到企业分红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
由于税负很高,如何有效降低税负,成为很多股东所希望的。考虑到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的方式间接持股,这样上市公司分红时,依据相关政策为免税收入所以这种方式成为很多个人股东的节税途径。
(一)案例:
王先生为自然人,拥有对B公司60%控制权,当年B公司分红100万,则王先生分红需要交很大一笔个税。
(1)策划前
王先生所得到的分红需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100*60%*20%=12(万元)
(2)实施策划
纳税思路:可以将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B公司变为间接持有B公司,这样可以享受居民企业投资分红免税的政策。
具体操作:王先生注册一家自己100%全资控股公司A公司,然后A公司投资B公司占股60%,B公司的利润分配给A公司,是不涉及所得税的。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这种方式就不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策划后
由于王先生通过A公司间接持股B公司,A公司的分红应交所得税=0
分红的60万可以沉淀在王先生自己的公司,由于是免税收入,王先生自己公司对应的免税收入发生的支出也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具有明显的避税效果。
(4)纳税策划前后节税比较
策划前个税为12万
策划后分红款留在A公司,可以由A公司支配,发生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具有明显的避税效果。
结论:经过纳税筹划后会起到一定的节税效应,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懂得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做好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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